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留置权什么意思?

留置权什么意思?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留置权的相关知识及其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时,在债权未得到清偿之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行使留置权时,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产生。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

法律分析

留置权是指当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时,在债权未得到清偿之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

二、哪些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三、行使留置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1.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这是成立留置权的前提条件,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于消灭。债权人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原因仅限于合同,而非侵权行为。在货运合同中,货物必须在承运人的控制之下。如货物不在承运人控制之下,承运人以其他手段占有货物,则构成侵权。

2.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

留置权成立的牵连关联,体现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产生。在货运合同中,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必须是因所要留置的货物而产生的,承运人不能因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拖欠本次运输合同标的物以外的货物产生的费用对本次运输货物行使留置权。

结语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权,可以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等。留置权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基于同一合同关系等。留置权可以优先受偿,但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时需要注意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受一定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十七条 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九条 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