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进行申请。但如果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是否会影响诉讼程序中的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生的工伤负责,给予工伤补偿并支付医疗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请→鉴定→认定→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调解员应当记录,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和解协议经人民调解组织确认的,视为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结论:如果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经人民调解组织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诉讼程序中工伤赔偿的参考依据。但如果和解协议与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不符,受害者仍然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来申请合法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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