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工伤赔偿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对于诉讼费用的承担,仲裁和和解方式产生的影响不同。
仲裁方式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可申请返还。而诉讼费用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败诉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和解方式下,双方可协商约定诉讼费用的承担,若未约定则按照原告提起诉讼时的标准缴纳,和解后剩余部分由被告承担。
因此,仲裁方式下败诉方需承担仲裁费用,胜诉方可申请返还;诉讼方式下败诉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和解方式下诉讼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可申请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败诉方应当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和解协议对和解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和解协议中涉及诉讼费用的约定有效。未约定的,按照原告提起诉讼时的标准缴纳。和解后剩余部分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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