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规与规章的区别

法规与规章的区别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区别: 1、制定者不同,法律是全国制定的;法规包括行规和地方性法规,行规是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制定的;规章是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制定的。 2、效力不同,效力级别最高的是法律的,其次是法规,再到部门规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条 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的行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的行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的行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