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国税总局2021纳税申报期限安排,2021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为:3月1日-15日,3月为小征期,建议广大财务人员尽量提前几天完成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税法》 第三十九条 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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