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国寿盛世臻品年金保险(分红型)确实提供了五年返本息的选项。
2. 该保险合同在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将根据缴费期间的不同给付特别生存金。
3. 若选择三年交费期,公司按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特别生存金。
4. 若选择五年交费期,公司按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特别生存金。
5. 在合同生效满六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别生存金。
6. 从合同生效满七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
7. 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年金。
8.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9. 存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包括故意自杀(除非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犯罪或抗拒刑事强制措施、服用毒品、酒后驾驶等。
10. 其他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以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