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火工品库人员配置标准如下:1.生产规模在1000吨/年及以下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取得安全生产工程师执业资格。
2.生产规模在1000吨/年以上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及以上,其中至少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取得安全生产工程师执业资格。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于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应当按照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特点,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