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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客趣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现有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2种观点: 业主的维权方式具体如下: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可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必须及时朝物业管理提出投诉,如果不可以得到满意的处理,那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或者是房地产主管的机构投诉,根据相关规定,政府和房地产主管的部门必须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此时可以向本地的政府或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来维权,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应该向本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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