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危害1、青少年犯罪的危害如下:(1)青少年犯罪的对象大部分是人和物两种。当侵犯了受害人的生命时,对受害人的家庭造成极大的损害,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会因此而葬送;(2)青少年犯罪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人生会因此而重写,前途一片黑暗,法律是正义的,也是无情的,不会因为年龄小就轻判,即使后悔也无济于事;(3)青少年犯罪不仅害人害己,还给自己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让父母蒙羞,身心承受很大的打击,甚至因此而病倒,整个家庭都笼罩上犯罪的阴影;(4)青少年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非常巨大,会让公众心理上存在一定的伤害,使工作、学习、生活等失去原有的稳定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从宽】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二、青少年犯罪的行为特征有哪些青少年犯罪的行为特征如下: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2、严重犯罪较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根据我国的刑事,对于青少年犯罪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二、青少年是指十四到十八周岁的人,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三、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应当负刑责。但在十四到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中,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等这些特定罪的,也应负刑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 意 杀 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亡、强 奸、抢 劫、贩 卖 毒 品、放 火、爆 炸、投 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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