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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的类型有什么呢?求解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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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所谓的“五险一金”,即是指: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金)。人力社保部会同住建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尤其是对农民工,要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2种观点: (1)社会保险首先是国家和社会基本政策的直接体现,是维持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和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战略性手段。它要求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不能以经济效益的好坏决定社会保险项目的取舍和保障水准的高低。必要时国家可以暂时牺牲局部的经济效益,确保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以求整个社会的稳定。(2)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障制度。所谓强制,是指凡属于法律规定范围的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纳费义务。社会保险的纳费标准和待遇项目、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确定,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及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均无权自由选择与更改。只有强制征集保险基金,才能获得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实现基本国策的要求。(3)社会保险是所有社会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社会保险对所属成员具有普遍保障责任,不论其年龄、就业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如何,一旦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政府和企业作为保险人一方即应依法提供收入损失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一旦社会保险财务出现赤字时,国家财政负有补偿的责任。(4)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只能以一定时期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基准,既不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变,更不会满足遇险劳动者的全面生活需求。社会保险承担对丧失劳动能力和失去劳动机会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责任,但不排除个人的责任。(5)社会保险是国家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手段。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一般不与个人劳动贡献直接关联,分配原则是基本生活保障的实际需要。此外,社会保险分配政策的制定,是以有利于低收入阶层为原则的,因为同样的危险事故,对于低收入劳动者所造成的威胁大于高收入劳动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类型基本有以下类别:第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第二,城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第三,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第四:农村村民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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