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女子做了结扎手术依然怀孕责任谁承担结扎是指使用一定的手段(如使用羊肠线)将人体或生物体的某些管道(如血管、输精管、输卵管等)扎住或起到同样的效果。若此项手术之后任然怀孕,属于小概率事件,医院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①在目前社会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正由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存在,也往往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手下留情”。患者不妨多加注意!②并非发生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的评价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非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只处罚“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行为;即使发生医疗事故,没有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则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目前司法解释没有对何种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规定,患者追究医疗事故罪基本不可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2种观点: 结扎以后,绝大部分是不可能再生育的。但是由于手术操作的问题,可能有极少数的人会出现输卵管的再通情况,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临床上怀孕,所以一般是属于医疗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第一千二百一十【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扎后发现怀孕,可能可以向医院索赔,因为结扎并非百分百可以达到避孕,所以这不一定能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可以向医院索赔。应当先申请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3种观点: 结扎了还怀孕医院不要负责。女性如果是结扎后的话,也有一定的可能会怀孕的,这样的情况一般医院没有责任的,因为本身结扎并不是能保证百分百避孕的。再次怀孕也是很正常的,女性结扎后的话,有些女性恢复能力比较好,可能会再次怀孕,也是比较常见的。如果想要告医院,应当先申请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办结扎证需要的手续和材料:1 、身份证在办理结扎证之前需要先进行结扎手术,而做手术时就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2 、户口簿;户口簿是办结渣在必备的材料之一,其目的是看结扎者是否有孩子。3 、结婚证;办结扎证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结婚证,若已经离婚则需提供离婚证。4 、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办结扎证的必备证件,同时也是做结扎手术的必需材料,因为结扎手术为绝育手术,若申请人没有孩子则无法开展此手术,也无法办理结扎证。综上所述,正常来说结扎不代表绝育了,仍然有怀孕的可能性。是否造成医疗事故需要进一步的取证观察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五十五条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二)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1种观点: 女子做了结扎手术依然怀孕责任谁承担结扎是指使用一定的手段(如使用羊肠线)将人体或生物体的某些管道(如血管、输精管、输卵管等)扎住或起到同样的效果。若此项手术之后任然怀孕,属于小概率事件,医院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①在目前社会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正由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存在,也往往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手下留情”。患者不妨多加注意!②并非发生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的评价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非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只处罚“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行为;即使发生医疗事故,没有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则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目前司法解释没有对何种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规定,患者追究医疗事故罪基本不可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扎后发现怀孕,可能可以向医院索赔,因为结扎并非百分百可以达到避孕,所以这不一定能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可以向医院索赔。应当先申请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结扎手术一年后怀孕,医院有责任吗?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结扎手术一年后怀孕,医院有责任吗?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结扎手术怀孕一年后,医院有责任吗?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医院诊断错误要负责吗?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做是错误的。如果误诊构成侵权,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精神病砍人医院是否要负责 法律咨询解答精神病人如果是在住院期间砍人的,医院应当对精神病人尽到看管、保护的义务,如果医院已经尽到该义务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如果医院没有尽到义务的,医院应当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扎后发现怀孕,可能可以向医院索赔,因为结扎并非百分百可以达到避孕,所以这不一定能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可以向医院索赔。应当先申请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3种观点: 女子做了结扎手术依然怀孕责任谁承担结扎是指使用一定的手段(如使用羊肠线)将人体或生物体的某些管道(如血管、输精管、输卵管等)扎住或起到同样的效果。若此项手术之后任然怀孕,属于小概率事件,医院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①在目前社会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正由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存在,也往往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手下留情”。患者不妨多加注意!②并非发生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的评价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非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只处罚“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行为;即使发生医疗事故,没有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则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目前司法解释没有对何种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规定,患者追究医疗事故罪基本不可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扎后发现怀孕,可能可以向医院索赔,因为结扎并非百分百可以达到避孕,所以这不一定能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可以向医院索赔。应当先申请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2种观点: 一、结扎又怀孕医院赔偿吗对于女性来说,结扎主要是在输卵管的部位,通过切断,结扎等,还可以用药物粘堵输卵管的官腔,这样精子和卵子就没有办法相遇,从而实现绝育的目的。与别的避孕方式相比,这种结扎避孕的方式,相对安全一些,而且持久一些。但是也是会有疏漏的,也就是结扎之后会出现怀孕的情况。结扎之后怀孕了,这个不是医疗事故,国家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女性结扎之后,再次怀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为由于各种原因,会造成结扎之后怀孕的,所以结扎避孕也不是绝对的。二、结扎了又怀孕属医疗责任吗结扎以后,绝大部分是不可能再生育的。但是由于手术操作的问题,可能有极少数的人会出现输卵管的再通情况,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临床上怀孕,所以一般是属于医疗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三、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特征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和急救站等机构。如执业助理医师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为非法行医,就不能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按《职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包括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也视为医务人员。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按常人的理解,医疗活动是指有医疗的活动。其实不然,病人在医院进行的身体检查、医疗器械的植入、对病人的诊断、护理、康复和观察都属于医疗活动。但对于没有通过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和其他具有创伤性医学技术的美容活动不认为是医疗活动。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病人身体、健康、生命权被医疗机构损害而产生的责任,损害原因是过失。其中造成病人健康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的人身损害;造成病人生命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死亡;造成病人身体权损害是指病人的身体组成部分的实质完整性以及形式完整性的损害,即造成了病人人体组成部分的残缺,或是未经病人同意非法损害了病人身体。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替代责任又称为间接责任、转承责任、延伸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他人的行为和自己管理的物件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的最基本特征是责任人和行为人分离,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3种观点: 女子做了结扎手术依然怀孕责任谁承担结扎是指使用一定的手段(如使用羊肠线)将人体或生物体的某些管道(如血管、输精管、输卵管等)扎住或起到同样的效果。若此项手术之后任然怀孕,属于小概率事件,医院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①在目前社会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正由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存在,也往往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手下留情”。患者不妨多加注意!②并非发生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的评价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非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只处罚“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行为;即使发生医疗事故,没有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则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目前司法解释没有对何种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规定,患者追究医疗事故罪基本不可能。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没有。赔偿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有:(一)一方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满足以上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且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会根据过错程度在分割财产上予以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离婚赔偿需有法律依据,根据法定情形,包括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满足条件的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中会因过错程度而少分。法律分析没有。赔偿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有:(一)一方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满足以上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且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会根据过错程度在分割财产上予以少分。拓展延伸离婚时女方结扎是否会影响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女方进行结扎通常不会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财产分割主要是根据婚姻期间的贡献、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进行判断和决定的。女方进行结扎只是一种避孕措施,不会对财产分割产生直接影响。然而,如果结扎是基于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可能会对财产分割产生间接影响。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因此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结语在离婚赔偿问题上,法律明确规定了一系列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等,符合条件的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同时,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中可能会受到少分的处理。此外,女方进行结扎不会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而是根据婚姻期间的贡献、财产状况等因素进行判断。然而,如果结扎是双方协议并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则可能对财产分割产生间接影响。建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情况和法律规定,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扎后发现怀孕,可能可以向医院索赔,因为结扎并非百分百可以达到避孕,所以这不一定能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可以向医院索赔。应当先申请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2种观点: 一、结扎又怀孕医院赔偿吗对于女性来说,结扎主要是在输卵管的部位,通过切断,结扎等,还可以用药物粘堵输卵管的官腔,这样精子和卵子就没有办法相遇,从而实现绝育的目的。与别的避孕方式相比,这种结扎避孕的方式,相对安全一些,而且持久一些。但是也是会有疏漏的,也就是结扎之后会出现怀孕的情况。结扎之后怀孕了,这个不是医疗事故,国家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女性结扎之后,再次怀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为由于各种原因,会造成结扎之后怀孕的,所以结扎避孕也不是绝对的。二、结扎了又怀孕属医疗责任吗结扎以后,绝大部分是不可能再生育的。但是由于手术操作的问题,可能有极少数的人会出现输卵管的再通情况,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临床上怀孕,所以一般是属于医疗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三、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特征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和急救站等机构。如执业助理医师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为非法行医,就不能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按《职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包括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也视为医务人员。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按常人的理解,医疗活动是指有医疗的活动。其实不然,病人在医院进行的身体检查、医疗器械的植入、对病人的诊断、护理、康复和观察都属于医疗活动。但对于没有通过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和其他具有创伤性医学技术的美容活动不认为是医疗活动。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病人身体、健康、生命权被医疗机构损害而产生的责任,损害原因是过失。其中造成病人健康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的人身损害;造成病人生命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死亡;造成病人身体权损害是指病人的身体组成部分的实质完整性以及形式完整性的损害,即造成了病人人体组成部分的残缺,或是未经病人同意非法损害了病人身体。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替代责任又称为间接责任、转承责任、延伸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他人的行为和自己管理的物件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的最基本特征是责任人和行为人分离,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3种观点: 女子做了结扎手术依然怀孕责任谁承担结扎是指使用一定的手段(如使用羊肠线)将人体或生物体的某些管道(如血管、输精管、输卵管等)扎住或起到同样的效果。若此项手术之后任然怀孕,属于小概率事件,医院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①在目前社会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正由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存在,也往往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手下留情”。患者不妨多加注意!②并非发生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的评价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非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只处罚“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行为;即使发生医疗事故,没有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则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目前司法解释没有对何种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规定,患者追究医疗事故罪基本不可能。
第1种观点: 律师解答:没有。赔偿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有:(一)一方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满足以上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且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会根据过错程度在分割财产上予以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离婚赔偿需有法律依据,根据法定情形,包括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满足条件的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中会因过错程度而少分。法律分析没有。赔偿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有:(一)一方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满足以上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且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会根据过错程度在分割财产上予以少分。拓展延伸离婚时女方结扎是否会影响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女方进行结扎通常不会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财产分割主要是根据婚姻期间的贡献、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进行判断和决定的。女方进行结扎只是一种避孕措施,不会对财产分割产生直接影响。然而,如果结扎是基于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可能会对财产分割产生间接影响。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因此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结语在离婚赔偿问题上,法律明确规定了一系列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等,符合条件的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同时,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中可能会受到少分的处理。此外,女方进行结扎不会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而是根据婚姻期间的贡献、财产状况等因素进行判断。然而,如果结扎是双方协议并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则可能对财产分割产生间接影响。建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情况和法律规定,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民事诉讼法律上,因结扎手术有问题,也就是讲做结扎手续的医院有过错,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取证责任较难,一是胎儿须做DAN鉴定,也证明是结扎男人所为。否则,人民是不予支持的。2、结扎后怀孕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一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扎后发现怀孕,可能可以向医院索赔,因为结扎并非百分百可以达到避孕,所以这不一定能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可以向医院索赔。应当先申请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2种观点: 一、结扎又怀孕医院赔偿吗对于女性来说,结扎主要是在输卵管的部位,通过切断,结扎等,还可以用药物粘堵输卵管的官腔,这样精子和卵子就没有办法相遇,从而实现绝育的目的。与别的避孕方式相比,这种结扎避孕的方式,相对安全一些,而且持久一些。但是也是会有疏漏的,也就是结扎之后会出现怀孕的情况。结扎之后怀孕了,这个不是医疗事故,国家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女性结扎之后,再次怀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为由于各种原因,会造成结扎之后怀孕的,所以结扎避孕也不是绝对的。二、结扎了又怀孕属医疗责任吗结扎以后,绝大部分是不可能再生育的。但是由于手术操作的问题,可能有极少数的人会出现输卵管的再通情况,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临床上怀孕,所以一般是属于医疗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三、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特征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和急救站等机构。如执业助理医师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为非法行医,就不能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按《职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包括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也视为医务人员。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按常人的理解,医疗活动是指有医疗的活动。其实不然,病人在医院进行的身体检查、医疗器械的植入、对病人的诊断、护理、康复和观察都属于医疗活动。但对于没有通过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和其他具有创伤性医学技术的美容活动不认为是医疗活动。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病人身体、健康、生命权被医疗机构损害而产生的责任,损害原因是过失。其中造成病人健康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的人身损害;造成病人生命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死亡;造成病人身体权损害是指病人的身体组成部分的实质完整性以及形式完整性的损害,即造成了病人人体组成部分的残缺,或是未经病人同意非法损害了病人身体。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替代责任又称为间接责任、转承责任、延伸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他人的行为和自己管理的物件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的最基本特征是责任人和行为人分离,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3种观点: 女子做了结扎手术依然怀孕责任谁承担结扎是指使用一定的手段(如使用羊肠线)将人体或生物体的某些管道(如血管、输精管、输卵管等)扎住或起到同样的效果。若此项手术之后任然怀孕,属于小概率事件,医院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①在目前社会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正由于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存在,也往往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手下留情”。患者不妨多加注意!②并非发生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的评价标准是“严重不负责任”,而非医疗事故本身。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只处罚“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行为;即使发生医疗事故,没有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则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目前司法解释没有对何种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规定,患者追究医疗事故罪基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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