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神木政务大厅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大厅开展预约服务,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预约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预约服务范围为纳入神木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部分事项因工作人员下沉一线防疫,暂不具备办理条件,具体可办事项请以预约成功为准)。 二、预约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三、统一采取电话预约方式,预约电话:0912-8390146。市民朋友也可以通过拨打防疫热线进行预约或者咨询。 四、注意事项 (一)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按约定时间到神木市政务服务大厅相应窗口办理业务。 二)申请人超过约定时间半小时未到业务窗口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如仍需办理的,重新预约时间。 三)申请人和业务办理人员前往神木市政务服务大厅时应当严格执行神木市疫情防控规定,经“五位一体”查验后方可从北门进入。 五、申请人对业务办理不满意的,可向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或者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912-839014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保障房申请条件是:(1)具有本市户籍;(2)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3)财产总额不超过财产限额;(4)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5)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等。法律依据:《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选择在地质条件安全可靠、环境适宜、公共交通相对便利和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及市政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利用储备土地、闲置土地,挖潜利用存量土地和产业结构调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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