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都有:
1、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基本信息;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拨款和结算;
7、竣工验收;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合同工期约定怎么写
应该写建设单位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建设的时间,施工方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的交付。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设用地一次性付款怎样签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一次性付款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三、施工合同签订后多少有效期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所以,施工合同的有效期要看施工合同的保修期和质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