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的二级医保待遇。
1、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百分之20,医疗保险百分之10。
2、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488.4元到17442元之间自行选择。
3、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676元。
4、职工医疗保险费按百分之10的费率缴纳,月缴费金额为367.6元。
5、长期护理保险费参照用人单位职工按百分之0.25的比例缴纳,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拨,由个人负担部分按百分之0.125比例缴纳,个人月缴费金额为4.6元。
6、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若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医保基数为3676元,按1百分之10的费率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6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