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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如何规定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如下:

1、交付不能;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一、该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交付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所有权;

9、区域差异的处理方法;

10、办理产权登记;

11、解决纠纷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购房人如何才可以有权依法退房

购房人在以下情形出现时,才能有权依法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的。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三、贷款还没批下来房子可以不要了吗

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买卖合同。但是是不能任意退房的,因为会对出卖方带来一定损失。一般退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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