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的拼音是:chén bó dá。
陈伯达的注音是:ㄔㄣˊㄅㄛˊㄉㄚˊ。结构是:陈(左右结构)伯(左右结构)达(半包围结构)。词语解释是:(1904-1989)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7年到延安,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中央秘书处工作。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中共中央永远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1988年10月刑满释放。著有《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等。陈伯达(陳伯達)[chénbódá]⒈(1904-1989)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7年到延安,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中央秘书处工作。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中共中央永远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1988年10月刑满释放。著有《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等。基础解释是:陈伯达(1904年7月29日-1989年9月20日),男,汉族,原名陈健相,字尚友,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卒于北京。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毛泽东政治秘书,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其他释义是:陈伯达(1904-1989):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7年到延安,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中央秘书处工作。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中共中央永远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1988年10月刑满释放。著有《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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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陈伯达详细内容】
(1904-1989)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7年到延安,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中央秘书处工作。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中共中央永远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1988年10月刑满释放。著有《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等。陈伯达(陳伯達)[chénbódá]⒈(1904-1989)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7年到延安,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中央秘书处工作。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中共中央永远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1988年10月刑满释放。著有《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等。
二、基础解释
陈伯达(1904年7月29日-1989年9月20日),男,汉族,原名陈健相,字尚友,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卒于北京。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毛泽东政治秘书,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
三、网络解释
陈伯达陈伯达(1904年10月-1989年9月20日),原名陈建相,字仲顺,福建泉州惠安人。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毛泽东政治秘书,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
四、其他释义
陈伯达(1904-1989):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7年到延安,曾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中央秘书处工作。建国后,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红旗》杂志总编辑。“文化大革命”中,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党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中共中央永远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1988年10月刑满释放。著有《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等。
五、关于陈伯达的成语
六、关于陈伯达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