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
4、 不动产权证书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档案底册、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子关系鉴定、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凭证、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
受理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分局窗口(或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点击查看: 对入户有不懂的也可以拨打电话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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