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致使孩子出现“社交障碍”,当一个人从小没有得到别人的爱,也没有人教他怎么去爱人,自然就会失去“爱人与被爱”的能力。爱人与被爱,不仅仅是世俗对是否标准成长的判断,也是一个人道德和品质的体现,更是法律认可的“守法之人”!
2、对感情的认识“极不正确”,父母离婚,其实也是在告诉孩子“结婚是不好的”,或者在说“婚姻不好是可以离婚的”。这样的认识,对没有分辨能力的孩子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当一个人的认识确定以后,未来将很难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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