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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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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售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以加强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预售房是什么意思

根据字面意思,就是开发商进行预售的活动,开发商与购房者先约定,由购房者先交一部分的定金或者预付款,在未来一定的时间之内就能够拥有现房。其实就是购买的期房,而形成买卖只是一个合约。

商品房预售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7、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品房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延期交房是可以退房的。一般情况下,延期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不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需要向购房者支付赔偿金。其实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行为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延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把情况反映给当地的,请求当地的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延期交房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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