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装修经验或对房屋构造不熟悉,在改造过程中因为擅自改造成房屋出现问题,甚至影响房屋整体构架,经过调查因为业主个人原因,业主该行为将不享受保修期限内的保修权益,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因为个人不小心造成房屋某些部位损坏,那么本质上是应该业主自己承担的。但是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业主又不想全部承担,可以与原来装修公司、建筑施工公司、开发商等协商,两者分摊这部分修补费用。
如果房屋受到了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己承担,即使是在保修期内,开发商通常不会承担责任的。
一般房屋的保修都是针对新房的。根据2000版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我们可以得知保修范围如下: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
3、供暖与制冷系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5、装修工程。
房屋保修期限是指楼盘开发商在楼盘交房以后开始,对业主承担维修责任的期限。
法律规定:房屋保质期从交付之日算起,新房保修范围对应的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设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制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
5、装修工程为两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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